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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優惠措施 避免消費爭議

專欄:消保常識         放大字型圖示 放小字型圖示 列印圖示


長期以來,企業經營者為提升銷售量,競相提出各種優惠折扣措施,消費者固因業者的折扣優惠而受益,但亦有部分優惠促銷方案,因資訊未充分揭露或解約附帶不合理條件等因素,衍生消費爭議案件。
經查近一年國內消費者因為爭議的折扣贈品優惠方式而向各縣市消保官提出的申訴案件有一三一件,其中以電信通訊類最多,計有三十五件。
分析以往較有爭議的折扣優惠方式,約略可歸納為五大類:
一、贈送手機,誘導綁約申辦門號。
二、藉折扣價金出清存貨。
三、以贈品誘導交易,但贈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或須買贈品始可解約。
四、消費一定金額即送購物禮券,但禮券有許多限制。
五、其他誤導或資訊未充分告知。
針對上述消費爭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將促請各相關主管機關邀請業者討論改善之道,如有不當行銷或廣告不實等問題,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規,維護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對折扣商品的權利與原價商品相同,亦即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不因折扣商品而被減免,除非交易時消費者已知該產品有瑕疵。其次,以買賣行為作為前提的「贈品」,實質上是買賣行為的一部分,不宜單純視為民法的贈與行為,因此上開類型的「贈品」,業者不宜依據民法規定主張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行政院消保處也呼籲消費者,千萬不要被優惠活動沖昏了頭而衝動消費,應詳細詢問並仔細辨識「優惠」內容及限制。民眾如發生上述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資料來源:行政院消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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